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规范使用,增强透明度,决定将开化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民宗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30日
联系人:郑林曦之
联系电话:******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库项目清单.xlsx
开化县民宗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