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S311省道衢江区安仁至西方章段公路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S311省道衢江区安仁至西方章段公路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起点在安仁村附近接已建衢江互通连接线,并上跨现状320国道,终点在衢江区划船塘村荷鹭牧场附近接规划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衢江320国道南移)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约2.3km,全线共设置3座桥梁,全长757.4m,其中新建大中桥691.4m/2 座,跨主线天桥66m/1座;另设置U型槽180m/1处。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应减少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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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