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智能化综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智能化综合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工业功能区圣效大道9号现有厂区内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3007.55万元,利用企业现有1525.00平方米厂房改造,购置国内先进的反应釜、高位槽、配料桶、回流装置、冷冻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配套环保处置等设备,项目建成后与现有生产线产能相比减少2.4万吨/年羟基磺酸盐减水剂、减少0.6万吨/年萘系高效减水剂,新增了1万吨/年混凝土减胶剂、3.5万吨/年速凝剂,项目实施后企业形成年产7.5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特征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食堂设有2 个基准灶头,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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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