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G2024-FW7124-ZFCG220
二、项目名称:******集团(医学中心)电视电台综合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最终报价:******(元) | ******有限公司 | 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五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集团(医学中心)电视电台综合宣传服务项目 | ******集团(医学中心)电视电台综合宣传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敏,祝慧玲,丁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共频道和金************集团在宣传、深度策划、推广渠道平************电视台、金华人民广播电台及相关新媒体矩阵进行高质量宣传推广,助力打造“百年金医”品牌。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或不可代替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虞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