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林区道路项目占用林地许可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准予其行政许可申请,并发给《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将占用林地许可的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人) | 使用林地地点 | 面积 (公顷) | 使用林地性质 | 行政许可文号 |
1 | ******街道渡贤头村富民林区道路建设工程 | ******街道渡贤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街道渡贤头村 | 24.167 | 长期占用林地 | 龙林水地许林〔2024〕20号 |
特******水利局举报,举报电话:0570-******。
******水利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