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批准,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用地地点 | 批准面积(㎡) | 耕地面积(㎡) | 批准文号 | 用地期限起始日 | 用地期限终止日 | 批准用途 |
1 | ******居项目临时用地 | ******有限公司 | 常山县何家乡长风村 | 1572 | 0 | 常资规临字【2025】第1号 | 2025.1.15 | 2027.1.15 |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