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及周边区域
******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概况:通过本次综合整治项目,预计可新增矿地面积569余亩,后期作为上方白茶、上方钙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发展用地。本项目区最终形成的边坡坡面总面积0.3089Km2,宕底总面积0.3792Km2,预计新增灰岩矿产资源0.88亿吨,另有建筑石料矿及宕碴0.22亿吨。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矿山开采过程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破碎加工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有组织排放标准。爆破和施工车辆排放的CO参照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DB11-501-2017)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标准。
矿山开采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上方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限值后外排。
项目矿区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