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80吨半导体石英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2580吨半导体石英制品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项******有限公司)。通过改建原地块现有建筑和购置高端锭切割机、水切割机、车床等设备,实施(包括石英、石英环、石英片等产品)项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削废气、喷砂粉尘、精烧废气等,切削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粉尘经收集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精烧废气等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3)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
******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