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龙游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县级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BQZC2025-18
2.项目名称:2025年龙游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县级技术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13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投标供应商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电联代理机构(联系人:舒女士 电话:******(670613)获取。(无需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提出询问,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询价文件,视为依法获取询价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五、询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有限公司(龙游县太平西路166号(华西园22幢101室)联系人:舒女士 电话:******),逾期作无效标处理。
注:本次采用标书邮寄,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委派人员到达指定开标现场,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顺丰或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否则不予接收,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邮寄造成的逾期、破损、灭失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原件无需邮寄,响应方需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2.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楼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需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联系人: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地址:龙游县新一路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舒女士
电 话:******021邮箱:******
地 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66号(华西园22幢101室)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联系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附件信息:
-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20.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