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CG2025-005
二、项目名称:2025年龙游县城区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综合单价:220(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纬四路4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龙游县城区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2025年龙游县城区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医院、工地食堂、大小餐饮服务单位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 | 符合《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衢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 须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衢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餐厨垃圾处置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骏,余志洋,方红珍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4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华昌大厦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梦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瑞琳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51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