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山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常山县“千户万灯”社会救助帮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常山县“千户万灯”社会救助帮扶项目 | 1 | 项 | 150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化山海协作工作成效,改善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根据山海协作相关资金提供方关于资金使用的要求,实施“千户万灯”社会救助帮******服务中心开展常山县“千户万灯”社会救助帮扶项目。
“千户万灯”为注册商标,该项目先后获评2018年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慈善项目、团中央全国助残示范项目、2020年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021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五星项******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已在全国8个省份实施“千户万灯”项目,具有科学的操作标准、丰富的建设经验、严******服务中心还将按施工费用的10%—15%配套慈善资金,有力促进我县慈善共富事业发展。
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三项: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服务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海曙区县学街167号5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常山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张志林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文峰西路12号民政大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赖王丽
联系地址:******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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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资料(借平台)10.18.zip (280.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