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gx******-4
******保健院母婴照护中心月嫂服务项目(四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保健院母婴照护中心月嫂服务项目(四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30
******服务中心a座五楼(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投标人若有办理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陆浙江政府采******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也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衢融通”平台-【采购质押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 址:衢州市百汇路6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劳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17幢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韩嘉俊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