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YTSZC2024-115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三)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770000(元) | ******有限公司 | ******街道城南开发区汇通路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三)服务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小型汽车科目三)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志飞,周文婷,孙兵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街道龙翔路11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振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严振文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惜明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联系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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