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淋膜纸、1000吨纸袋生产线迁建项目 | ******有限公司2号楼的1楼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35号的2号1楼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600平方米。项目购入原料纸、塑料粒子、塑料薄膜、水性油墨等原辅材料,采用淋膜、复合、印刷、制袋等生产工艺,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复合机、打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淋膜纸、1000吨纸袋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废气:淋膜、印刷废气收集后共同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复合废气、制袋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换气频次不******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衢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 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 四、固废:一般废包装物、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