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年产胶鞋130万双、橡胶布100万米生产线技改项目 | 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3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采用密炼、开炼、硫化等生产工艺,购置下料机、密炼机、开炼机、破胶机、打浆机、硫化机、硫化罐等生产线设备,进行胶鞋和橡胶布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胶鞋130万双、橡胶布1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进入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胶鞋硫化废气、上光废气、消光废气、粘合废气、喷浆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橡胶布压延废气、硫化废气、胶鞋平板硫化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除臭)+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胶鞋密炼、开炼、制浆废气和配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除臭)+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月13日
联 系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