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非政府采购)
根据《衢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衢江区政办发〔2024〕5号)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衢江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G2024036
项目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
预算金额(元):102.9600万元
最高限价(元):102.9600万元
采购需求:衢州市衢江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衢州市衢江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甲方时间的要求完成评审稿、成果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衢江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线上获取);
2、获取地址: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3、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完成介质CA锁办理预计2-3个工作日,建议各供应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供应商须提前申领介质CA锁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3.2 CA办理:
⑴天谷CA:******/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 天谷联系电话:400-087-8198;
3.3采购文件下载:潜在供应商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选择采购公告,进入项目,选择“交易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交易文件下载”)。
四、投标工具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联系方式,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0、******。
五、解密
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到后,代理机构宣布开始解密,30分钟内供应商应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解密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默认自动放弃;
2、采购代理机构导入投标文件成功后进入评标流程。
六、开标特别说明
1、开标解密使用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供应商自主选择的CA证书、电脑环境、网络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供应商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10 月 15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东迹大道2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徐
联系方式:******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248号国金大厦1308室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附近政和路6号
日 期:2024年 9 月 23 日